本所孫德至主持律師撰寫工商時報「名家評論」專欄:國家整體產業走向,才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關鍵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先生在媒體上表示:「國際金融中心的定義若是資金自由進出,國內的環境與香港不同。第一,香港是英美法系、臺灣是大陸法系,臺灣必須兼顧到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才能開放…」。筆者對顧主委上任後專業表現固然予以肯定,但也相信正確理解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臺灣民法、刑法與訴訟法領域,移植自所謂大陸法系國家例如德國、日本,固然是許多法律人喜歡對門外漢侃侃而談的話題,但仔細探究,大陸法與英美法的實際差異與產業影響往往被過度評估。無論是就行政管制或司法審判的角度而言,臺灣的「大陸法系」色彩,都不會是臺灣難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第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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