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楊家欣合夥律師受邀擔任高曼數位資產論壇與談人-高曼 x 清華大學-高曼數位資產論壇

STO 將數位資產跟證券法連結,提供投資者更多保障,也架起了數位資產跟主流資本市場的連結。資本市場可以如何利用這樣的金融工具?

ICO 與 STO 的最大差異?STO 是 ICO 分支出來被法律承認一個種類。資產最重要的就是可以交換,STO 可以呈現任何有價值的標的,例如風電、資源;主管機關最在意的是投資人保障,分級管理邏輯,STO 規定的更嚴格。

左至右依序為:
韓傳祥 Sean Han-清大計量財務金融系副教授
劉世偉 Alex Liu-Maicoin創辦人暨執行長
楊家欣 Marine Yang-創拓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Peter Lin,-Gamma Paradigm Fou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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