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串流視頻 – 第二次自製率戰爭

作者:楊芝青合夥律師

經過一連串的整併與競爭,世界上的影視產業重鎮集中於美國西岸好萊塢、美國東岸紐約市、印度寶萊塢、韓國等地,而對岸的中國影視製作產業正在快速崛起。其他國家的影視製作產業都受到投資不足、人才磁吸的威脅。隨著網路頻寬的增長,觀眾收視習慣也漸漸改變,從前守在電視機前追劇的畫面已越來越少見,而串流視頻(streaming VOD)的收視、訂閱觀眾人口則越來越多,可以預見將來很可能會是影視節目的主戰場。

Photo Courtesy methodshop .com CC BY-SA 2.0

在電影院、電視機時代,各國政府尚可以透過對於戲院、電視台的本國片上映天數比例、自製率等規定,保留本土影視製作業的生存空間與發展契機(韓國的影視製作即曾受惠於該國政府嚴格的本國上映比率限制),然而,在網路視頻可以跨國傳輸的時代,自製率之制度設計及執行均十分困難。文化保存意識極高的歐洲各國率先作出嘗試。據媒體 5 月 18 日報導,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宣布將對於 Netflix 及 Amazon Prime,對於歐洲觀眾得透過串流視頻觀看的內容,要求 20% 的歐洲內容自製率。執委會亦宣布,將要求該二事業投資一定金額於歐洲國家的影視製作。

一國政府對於外國網路視頻設下自製率的要求,不但要考量技術上的可行性,更要注意不被本國簽訂的「國際協定」所掣肘。舉例來說,歐盟國家影視產業的最大競爭者是美國同業,雙方正在協商 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TTIP)。在歐盟提出版本的第 6 章「電子商務」中,僅承諾對於電子傳輸不課關稅,不但未承諾將國外電子傳輸內容與國內電子傳輸內容等同對待,亦未承諾不要求於當地設立伺服器。易言之,歐盟保留對國外電子傳輸內容差別待遇,及要求業者於當地設立伺服器的政策空間。

反觀,我國急切想要加入、同樣以美國為主導國之 Trans 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在第 14 章「電子商務」中要求所有會員國,除了傳統電視自製率的規範外,對於將國外數位產品(包含影視)不得有歧視待遇,亦不得要求於當地設立伺服器作為經商之條件。倘我國未來加入 TPP 後,還擬對 Netflix、Amazon Prime、Hulu、愛奇藝及優酷(土豆網)設置類似歐盟上述自製率規定,先不考慮執行技術,在法律層面已經抵觸國際協定。

相對於歐盟強烈的本土文化保存意識,我國經貿當局及媒體管制者似乎並不在意「當初為了加入 WTO 而取消了銀幕限制比例,讓好萊塢電影大舉入侵臺灣,臺灣電影得不到放映機會,經歷了很長一段的低迷,差點消失」的慘痛經歷,時至今日仍認為不設限的自由競爭有益發展我國影視製作。先於廣電三法 2016 年 1 月 6 日修法時,將有線廣播電視法原本 20% 自製率的規範刪除,未來第四台僅須在營業計畫中寫出扶植我國影視產業之方法即可;後於 3 月 20 日在 @vTaiwan 網路公共論壇上公開徵求對於「匯流五法」的修法意見,其詢問內容為:「在數位匯流下,有無必要再限制廣電媒體播出一定比例以上的本國自製節目?若要求廣電業者播出一定比例以上的本國節目,您認為會不會對本國業者造成經營上較多限制,影響業者營業自由及與國外業者競爭力?」此種提問方式所暗示的立場是:外國尚未提出要求,我國已先不戰而屈。

臺灣電影因市場開放而「瀕臨絕種」的記憶還未遠去,新一波以串流視頻(streaming VOD)為媒體的挑戰又來叩門。自製率政策以及國際協定的影響須經觀影人、文化人、業者及政府部門更深入、廣泛的討論,我國影視製作產業才可能有本錢與國際影視強權對弈。

延伸閱讀:

0 回復

發表評論

Want to join the discussion?
Feel free to contribute!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