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著作權、保護扶植本土文創,由政府開始

作者:楊芝青合夥律師

迫於政治現實,臺灣爭取加入國際組織並不容易。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加入《泛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 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簡稱 TPP),希望為國內產業尋求海外市場、振興經濟。國際貿易協定必定伴隨市場開放,開放競爭將對於國內的強勢產業(如製造業)有利,但可能危及國內的弱勢產業(如農業、文化產業)。

圖:鍾孟舜先生授權

因此,臺灣在爭取加入 TPP 時,對於我國長期處於弱勢之文化產業,正積極思考仿效法國、加拿大等國之前例,以文化產業攸關國族認同、不能等同於一般商品對待為由,在國際談判上盡力爭取將文化產業排除於開放國際競爭的項目之外。同時,在國內政策方面,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為基礎,推動本土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與加值,其中包含各種獎勵補助及租稅優惠。

然而,仍有諸多政府單位、國營事業,不知係對於文化創意、著作權概念認知淺薄,還是貪圖速成,竟有抄襲國外著名漫畫人物之情形。例如,臺灣鐵路局之宣傳影片中,鐵道超人頭盔抄襲美國漫威漫畫《蟻人》的頭盔造型;基隆鐵道公園竟然出現宮崎駿《龍貓》電影中之龍貓公車;更甚者,屏東縣政府環保局針對墾丁春吶音樂會宣導環保事項之海報,竟然同時出現美國迪士尼《星際大戰》電影的達斯·維達、尤達大師以及帝國士兵、美國 DC 漫畫蝙蝠俠以及漫威漫畫/索尼蜘蛛人的群星會。據報載,環保署經民眾告知有侵權疑慮,表示該海報係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委託顧問公司辦理,本活動為公益活動云云,請民眾逕向顧問公司委託之專利商標事務所洽詢。

抄襲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原創角色,大略來說,抄得像是「重製」,自己加油添醋是「改作」,都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委託人,無論是政府單位、國營事業的承辦人員,或者受託實際繪圖的設計師,都有可能因為違反著作權法而構成民、刑事責任。若美國漫威漫畫、迪士尼或者 DC 漫畫主張權利,除了涉案人員將遭調查外,由於是國家侵權,還可能造成與美、日間的國際貿易衝突。

政府抓夜市盜版光碟、入宿舍搜索扣押學生架設 FTP 的印象尚未遠去,卻大辣辣抄襲他人的原創角色,難免給人「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之譏。部分政府單位對於本土文化產業之保護、扶植欠缺自覺,又不遵守著作權法,使得本國文化扶植政策猶如一腳踩油門卻一腳踩剎車。尊重著作權、加強扶植本土文化產業的使命感,是我國各層級政府單位重要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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