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特效藥還是毒藥?談當沖交易稅降稅修法

作者:徐睿謙律師

面對 105 年年底以來國內證券交易市場交易量的低迷不振,行政院日前提出了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草案,擬將當沖交易之證券交易稅調降為千分之一點五,此行政院版的草案於 106 年 3 月 23 日由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依金管會主委及財政部長於委員會初審時之說明,當沖交易稅調降為千分之一點五雖會造成政府一年 37.5 億元之稅損,且此稅損需當沖交易量增加 100 億元方可彌補,但金管會同時指出,當沖降稅除可提升台股之當沖交易量外,也能進一步帶動其他非當沖交易,整體評估可為台股注入 250 億元的日均交易量。因此,相較於 37.5 億元之稅損,當沖交易降稅在主管機關評估中,對於國內證券交易市場可謂是帖利大於弊的特效藥。

Photo Courtesy Sam valadi CC BY 2.0

依現行證券交易稅條例第 2 條第 1 款規定,證券交易稅是由出賣人負擔,稅額為交易成交價格之千分之三,故就當沖交易而言,同一人就相同數量之同種有價證券於同一日買進賣出,於賣出時依上開規定,就應負擔賣出價格千分之三的證券交易稅;在行政院提出的修正草案中規定,在修正條文公告一年內,針對同一證券商、同一買賣帳戶於同一營業日內針對同種類及同數量之上市上櫃股票進行現款買進及現券出售時,就賣出部分其證券交易稅為千分之一點五,不適用前述千分之三之稅率規定;除行政院版本外,另有國民黨立委所提出「證券當沖部分免稅」及「當沖交易證交稅千分之一」兩種版本,都可能是未來修法的選項之一。

然而,行政院所提出的這帖特效藥,實際上只針對目前僅佔集中市場交易量 10% 之當沖交易類型,對於廣漠的投資人而言顯然無法「德澤廣被」,不免也讓人懷疑修法之成效是否確能如金管會預估般,達到提升整體日均交易量 250 億元的目標,尤其,主管機關對其預測目前尚未提出完整之評估報告,實無從得知所謂日均交易量提升 250 億元之依據為何。再者,當沖交易性質上是有價證券之短線操作,頻繁的當沖交易,縱然可以使證券市場的交易「量」提升,但此可能同時造成更加劇烈的股價波動,就穩健交易市場的角度而言,對於市場「質」的提升效果可能相當有限,更難免有政府帶頭鼓勵炒短線之質疑。此外,更深層的問題是,隨著當沖交易的成本降低,代表當沖交易更有可能成為有心人操縱股價或製造證券交易活絡表象之手段,屆時,如何防範相關金融犯罪之發生及保證投資人權益,也將成為修法後主管機關的一大課題。

在股市向一萬點叩關的同時,主管機關再祭出降稅紅利,莫不令人歡欣鼓舞,然而,作為全球第一個採取調降當沖交易稅以刺激集中市場量能的國家,相關的修法及配套措施仍應謹慎評估,切莫讓一帖刺激交易市場的特效藥,成了可能戕害市場的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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